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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


   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由各级财政自行处理,具体流程如下:

    第一步:被处罚对象(供应商、代理机构等)向信用中国申请信用修复,详细联系处罚部门;

    第二步:信用中国修复完成后,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工作,财政部门根据“安徽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需求申请表.docx”模板提交申请(内容需包含被处罚对象的公告标题和链接以及详细诉求),县级报送市本级,市本级报送省本级采购处,或委托当地运营办理。

    第三步:委托运营办理时,采购单位的需求单提交给当地运营人员后,运营人员提交工单反馈省级,工单类型选择:省厅审批事项-公告重推/修改/删除【安徽驻场专用】,公告撤销后第一时间向用户反馈。

    备注:若财政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时,填写了公告截止时间时,到了截止时间会自动撤销,不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展示。


    安徽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需求申请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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